释放企业科创主体潜能
位于广东省的江门中微子实验探测器建设进入收尾阶段(2024 年 11 月 30 日摄)刘悦湘摄 / 本刊
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,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,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,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。这不仅是对当前科技与产业融合趋势的准确把握,也是以科技创新为引擎、加速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性举措。
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其中,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是关键。近年来,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在相关政策激励下,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、项目组织的主体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,如企业牵头或参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的项目数量逐年增高。
这表明,在科技创新特别是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,企业正成为越来越重要的“答题人”,有利于破解“科技与经济两张皮”难题、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率、提升经济发展质量。但与当前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相比,创新链、产业链仍存在脱节,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仍待强化。
“科技创新需要通过产业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。”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复生认为,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,高校、科研机构的研究将更有针对性,科技成果也会直指市场需求“痛点”,更易于转化。
当前,各地积极探索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,推动重大研发任务更多由产业界出题,加大鼓励企业研发投入的政策支持力度,优化企业创新的市场环境。
例如山东坚持让企业做科技创新的“出题人”和“答题人”,支持企业牵头高校、科研机构组织实施科研攻关,支持企业联合高校、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,加快科技成果转化。
又如上海通过培育高质量孵化器,打通创新链、产业链、资金链和人才链融合发展的裉节,为入孵的科技企业在筛选识别、共创陪跑、资源匹配、利益回报等环节提供高水平专业服务。
人才是创新的主体。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受阻的部分原因,在于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受考核“指挥棒”影响,更倾向于学术研究,对与企业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。
近年来,国家出台系列政策,坚持“破四唯”,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,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,进一步加大对科研人员、技术经理人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激励力度等。
在山东,通过实施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,逐渐构建起以创新价值、能力、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,进一步破除产学研深度协作壁垒,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得以激发。
在重庆,通过设立“科创陪跑人”新职业,为技术经理人、职业经理人、投资经理人、孵化器管理人等提供身份认定,并通过实施“积分制”选拔优秀陪跑人才配齐待遇保障,有效激励他们在科研团队和企业间牵线搭桥的干事热情,助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。
资金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。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,需要围绕创新链、产业链完善资金链,疏通每个环节资金进入产业链、创新链的渠道,对资金的筹集、投放、运营、回笼等方面进行体系化、链条式设计,确保资金链精准对接创新链、产业链各个环节。
近年来,各地积极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,引导金融资本投早、投小、投长期、投硬科技。如广东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,加强对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。在推动政府引导基金当好耐心资本的同时,创新方式方法和金融产品结构,破解银行、保险等金融机构不敢投、不愿投、投不准难题。
岁首新启,万象焕新。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,仍需积极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,进一步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,加强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,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合力。 □ (文|《》新闻周刊记者 扈永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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